新生儿落户农村后遇到征地补偿款不给怎么办?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涉及金额:0
大致情况:我家是吉林长春农村户口 我老公是黑龙江的 我俩定居在长春 新生儿落户在父母和我的农村户口上了 当时去派出所落户的时候没有要求提供村里证明或村民同意书这类的材料 直接就给落户了 如果我们村后来征地了 那我的孩子可以得到人头款吗
诉求:想知道我的孩子可不可以得到征地的钱 有哪些相关的法律依据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自营生意
所在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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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新生儿已合法落户农村户口,依法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征地补偿款分配需结合当地政策和村民自治规定,但孩子作为合法落户成员原则上应享有同等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新生儿随父母落户农村即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征地补偿款分配属于村民自治范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剥夺合法成员的权益。
建议您:
1. 查阅当地征地补偿方案,明确\”人头款\”分配规则;
2. 向村委会申请查看村民会议关于补偿款分配的决议;
3. 若遇拒付,可向乡镇政府申请行政监督或提起行政诉讼。关键点在于:
– 孩子的户口登记合法性;
– 村集体决议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 当地征地补偿政策的具体条款。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