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发放offer导致求职者产生费用可以索赔吗?

于先生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涉及金额:1000

大致情况:面试一家公司,应聘时说急聘,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到岗,我说面试通过预计2-3天到岗,然后我辞职办完以后跟我说以offer为准,然后目前已经到新公司这边了,但是offer那边一直下不来,我想询问这期间住宿及来回路费可不可以找他们报销呢

诉求:报销住宿及来回路费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面试

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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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及时发放offer导致您产生额外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合理损失。具体维权方案如下:

    首先,您与公司虽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就入职时间达成口头约定,这构成事实上的要约。公司单方面拖延offer发放的行为涉嫌违约。

    其次,关于费用报销问题,您需要收集以下关键证据:
    1. 与HR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
    2. 原单位离职证明
    3. 交通和住宿的票据凭证
    4. 能证明公司承诺入职时间的其他证据

    维权途径建议:
    1. 先与公司人事部门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宣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563-3012158)
    3. 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

    特别提醒:您主张的费用需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建议尽快固定证据。根据司法实践,此类案件胜诉率较高,但要注意1年的仲裁时效。

    5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