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延发放offer导致求职者产生费用可以索赔吗?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涉及金额:1000
大致情况:面试一家公司,应聘时说急聘,问我什么时候可以到岗,我说面试通过预计2-3天到岗,然后我辞职办完以后跟我说以offer为准,然后目前已经到新公司这边了,但是offer那边一直下不来,我想询问这期间住宿及来回路费可不可以找他们报销呢
诉求:报销住宿及来回路费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面试
所在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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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公司未及时发放offer导致您产生额外费用,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合理损失。具体维权方案如下:
首先,您与公司虽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就入职时间达成口头约定,这构成事实上的要约。公司单方面拖延offer发放的行为涉嫌违约。
其次,关于费用报销问题,您需要收集以下关键证据:
1. 与HR的沟通记录(微信、短信等)
2. 原单位离职证明
3. 交通和住宿的票据凭证
4. 能证明公司承诺入职时间的其他证据维权途径建议:
1. 先与公司人事部门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宣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563-3012158)
3. 必要时可申请劳动仲裁特别提醒:您主张的费用需要是实际发生的合理支出,建议尽快固定证据。根据司法实践,此类案件胜诉率较高,但要注意1年的仲裁时效。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