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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柳兆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 记录时间:2025-04-26
其他类型

开发商未通知收楼导致物业费纠纷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涉及金额 / VALUE
3084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高中
职业 / OCCUPATION
销售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购房合同上面是有标注交付日期,但是地产没有尽到通知的义务,从来没有电话或者短信或者邮件通知业主收楼,导致我延期收楼,中间产生的物业费,还要我们业主承担地产解释有发出收楼通知书,但本人没有收到,地产也拿不出签收的回执单。地产内部登记的电话号码也是错误的。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驳回应因地产未进到通知的责任,中间产生的物业费减免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
机构答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开发商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延期收楼,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必须履行通知义务并提供有效送达证明。

针对您的情况,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开发商未能提供签收回执,且登记电话错误,明显未尽到通知义务。

2. 维权建议
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要求开发商提供有效的送达证明
(2) 收集开发商登记错误电话的证据
(3) 向当地住建部门投诉
(4) 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3. 费用承担
由于开发商过错导致延期收楼,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物业费应当由开发商承担。您可以主张从实际收楼之日起计算物业费。

4. 行动建议
建议您立即:
(1) 书面致函开发商主张权利
(2) 保存所有沟通记录
(3) 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法律合规免责声明: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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