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追回离职后未发的生育津贴?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959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设计
所在地 / LOCATION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1年单位领取了2笔生育津贴,但只是领取第一笔,第二笔离职后发放给单位了,单位并未通知给到员工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返还第二笔生育津贴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关于未发给您的第二笔生育津贴,您具有追索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劳动法规,如果您离职时还有未领取的生育津贴,单位应当在您离职时将这部分津贴发放给您。若单位未能进行通知和支付,您可以首先向单位直接提出书面要求,要求支付遗漏的津贴。如单位拒不支付,您有权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或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应得的生育津贴。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建议搜集就业和离职时的相关文件、未发放的生育津贴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离职证明、工资单等,作为诉讼或投诉的证据。同时,注意保存与单位沟通的书面记录,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不仅保护母亲的就业权,也维护其相应的生育权益,利用法律手段维权是每一位员工的权利。现阶段,请尽快与单位进行沟通,并明确提出您的法律要求及诉求。如果单位继续拖延或拒绝支付,建议您迅速采取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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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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