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恋爱期间的花费能要回吗
经济纠纷 5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
涉及金额:200000
大致情况:我跟她谈恋爱期间,给她转账15万,买手机黄金花了5万,现在去年她单方面分手,我现在想要回我的东西
诉求:追回我的钱和东西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司机
所在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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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转账和贵重物品。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大额赠与在特定条件下可撤销。建议您立即收集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证据,并注意3年诉讼时效。具体维权方案如下:
1.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657条和第661条,恋爱期间的大额财物赠与可能被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在未能缔结婚姻关系时,受赠方应当返还财产。
2. 证据收集:
– 银行转账记录(需显示对方账户信息)
– 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
– 购买手机和黄金的发票、付款记录
– 能够证明赠与性质的聊天记录3. 维权途径:
(1) 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要求返还财物
(2) 协商不成可向临潼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 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4. 注意事项:
– 注意3年诉讼时效,从分手之日起计算
– 贵重物品若已使用,可主张折价赔偿
– 日常小额消费(如餐饮、礼物)一般难以追回5. 行动建议:
建议您尽快整理全部证据材料,计算具体金额,并咨询专业律师起草诉状。临潼区法院对此类案件有管辖权,您可以直接在当地起诉。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