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男方弱精能要回婚前房产怎么办

张女士 离婚纠纷 3

案件类型:离婚纠纷

案件子类型:已领证,想协商离婚

案发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子女:未育

共同债务:

共同债务:

涉及金额:200000

大致情况:婚前男方首付房产给女方,房本是女方名字,付款渠道来自男方,男方曾手写赠予,彩礼十万,登记结婚两个月,同居生活。现发现男方严重弱精症导致生育能力极低,有检查报告,二人要离婚,男方说房子给女方,要5万块钱,请问,如果离婚后,男方还有权追回房子吗?

诉求:女方怎么利益最大化离婚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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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男方婚前赠予房产已登记在您名下,且有书面赠予证明,离婚后男方追回房产可能性较低。但需注意以下关键点:

    1. 房产性质认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因男方支付首付且登记在您名下,结合手写赠予证明,可认定为有效赠予。根据《民法典》第657条,赠予完成后一般不可撤销。

    2. 生育问题影响:男方弱精症属于医学问题,但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不过您已共同生活两个月,需评估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3. 5万元补偿问题:男方要求的5万元补偿无法律依据,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建议保留所有支付凭证和沟通记录。

    4. 利益最大化建议:
    – 立即对房产赠予材料进行公证
    – 收集同居期间共同生活证据
    – 要求男方出具书面放弃房产声明
    – 可考虑接受5万元补偿换取彻底解决

    5. 风险提示:若男方主张赠予附条件(如生育),可能产生争议,但举证难度较大。建议尽快办理离婚登记,明确房产归属。

    特别注意:虽然男方目前同意房产归属,但仍建议通过协议离婚书面确认,避免日后纠纷。您可要求男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一切房产权利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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