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短信骚扰和名誉侵害怎么办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涉及金额:4300
大致情况:5.5日我收到自称催收发的短信,说我的社保在某某公司,然后就一直在给我发短信骚扰,后来是给公司同事发,现在还在给法人及其家人发短信,这对我生活和工作产生极大影响
诉求:要求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处罚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销售
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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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的网络骚扰和名誉侵害已构成违法,建议立即采取法律手段维权。根据《民法典》第1024条,公民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
针对您遭遇的网络骚扰和名誉侵害问题,我为您提供以下法律建议:
1. 证据保全
请立即对收到的骚扰短信进行截图保存,并记录每次骚扰的具体时间、内容和发送号码。这些电子证据可以通过公证处进行公证保全,具有法律效力。2. 报警处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多次发送侮辱、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建议您携带证据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3. 民事诉讼
您可以依据《民法典》第995条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南京地区类似案件的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一般在2000-5000元。4. 平台投诉
如果骚扰信息是通过特定平台发送的,可向平台投诉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并封禁发送者账号。5. 企业责任追究
若骚扰行为与某公司有关,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其不正当经营行为。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避免损害进一步扩大。如需进一步指导如何具体操作或准备诉讼材料,可继续咨询。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