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被拖欠4000元怎么办

邹女士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涉及金额:4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恶意拖欠工资

诉求:索要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服务行业

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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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依法追讨被拖欠的4000元工资。即使未签订劳动合同,您仍可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需要尽快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工作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在劳动仲裁中将起到关键作用。

    针对农民工欠薪问题,杭州市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设有专门窗口受理投诉。您可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意味着您不仅可追回4000元工资,还可能获得额外赔偿。

    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行动:
    1. 到拱墅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 同时向拱墅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 能证明劳动关系的任何材料
    – 工资标准的相关证明
    – 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说明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鉴于拖欠工资的事实,建议您尽快启动法律程序。拱墅区仲裁委员会地址:杭州市拱墅区绍兴路555号,咨询电话:0571-85387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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