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跳单不付佣金怎么办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涉及金额:1600
大致情况:五月八号九号我们带客户看房。后面客户跳开我们公司和另外中介公司签约。现在我们有证据证明签约中介他们没有这套房源。也没有带客户看过成交的这套房子
诉求:希望客户赔偿我们应该获取的佣金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房地产中介
所在地:重庆市市辖区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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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中介跳单行为涉嫌违反《民法典》第965条规定,您有权要求客户支付合理佣金。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法律行动:
首先,您需要整理完整的证据链,包括带看记录、房源信息、客户跳单证据等。根据《民法典》第965条,委托人在接受中介服务后,利用中介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支付报酬。
其次,您可以先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向客户发送正式的书面通知,要求其支付应得佣金。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房地产中介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渝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重点证明三点:1.您确实提供了中介服务;2.客户利用了您提供的服务;3.客户确实完成了交易。建议您保存好带看记录、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