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款被挪用怎么办
经济纠纷 1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投资分红/撤资纠纷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涉及金额:65000
大致情况:24年10月投资寻宠公司,签了股份转让协议,但没给我做股权变更,公司半年未做任何财务公示,实际控制人将投资人的钱用于自己的项目,公司业务走私人账户,根据合同约定撤资
诉求:退资,怕他跑了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无业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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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寻宠公司存在股权转让纠纷,对方涉嫌挪用资金和财务违规。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退资并追究责任。建议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资产。
针对您描述的股权转让协议未履行变更登记、资金挪用等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 合同履行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对方未按约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已构成违约。您可依据协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投资款。建议立即收集以下证据:
– 股份转让协议原件
– 投资款转账凭证
– 与对方的沟通记录
– 公司业务走私人账户的相关证据2. 财务违规问题
公司未进行财务公示、资金混同使用涉嫌违反《公司法》第164条财务制度规定。您可以:
– 向公司注册地税务机关举报
– 申请法院调取公司银行流水
– 要求进行财务审计3. 紧急措施建议
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建议:
1)立即向锦江区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同步准备起诉材料
3)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公司违规行为维权时效提醒:此类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但鉴于对方可能转移财产,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