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拖欠工资45000元怎么办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涉及金额:45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从2024年4月份开始到2025年4月份离职持续一年多的时间内,从未收到此工作期间内任何形式的劳动报酬,本人已于2025年4月16日离职,该情况目前已经严重影响到本人正常的生活,请求追回该时期所有的劳动报酬。
诉求:要求宸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结清在职期间所有工资(2024年4月1日-2025年4月16日)。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技术员
所在地: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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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追讨欠薪,建议立即收集银行流水等证据,向沙河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未签劳动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
针对您反映的宸宇建设集团河北分公司拖欠工资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仍享有法定权益。
维权建议:
1. 立即整理工资欠付证据(包括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作成果等)
2. 向沙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时效为离职后1年内)
3. 可同时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4. 仲裁裁决后如公司拒不执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特别提示:建议在申请仲裁时一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由于欠薪金额较大,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超过仲裁时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