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地皮被强制执行怎么办?

冯先生 经济纠纷 6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涉及金额:50

大致情况:被告欠原告58万,被原告起诉后不理错过了应对机会,判决下来冻结了地皮(买来时270万)准备拍卖,但地皮两个人名字,另外一个人不知情,想提出异议,停止拍卖

诉求:想停止拍卖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个体

所在地: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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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被告欠款58万被起诉后未及时应对,现法院已判决并冻结地皮准备拍卖。该地皮为共有财产,另一共有人不知情,您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申请停止拍卖。

    针对您咨询的执行异议问题,我为您详细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7条,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若地皮确为共有财产,另一共有人未参与诉讼程序,可以主张权利。

    2. 维权途径:
    (1)立即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执行异议申请
    (2)提供地皮共有权属证明
    (3)申请中止拍卖程序

    3. 注意事项:
    (1)异议申请需在拍卖前提出
    (2)需证明另一共有人对债务不知情
    (3)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4. 时效性:
    建议在3个工作日内准备以下材料:
    – 共有产权证明
    – 另一共有人身份证明
    – 书面异议申请书

    5. 风险提示:
    若异议被驳回,可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但需注意15日的起诉期限。共有地皮被拍卖后,追回难度较大,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