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被单方降低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涉及金额 / VALUE
0 元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没有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工人
所在地 / LOCATION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今年3月8号 工位增加一个人 原来工位是两个人 计件工资每个单价为0.04一个。增加一个人 单价降为0.0275!新人业务不熟练。新人工资工厂一分钱不出 要求从我们两个原有的工资出!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工厂没给交社保,工资发现金 工资条不给拍照!工资条的发放到位也跟工厂名字不一样!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这种情况能不能投诉 甚至拿到赔偿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擅自降低计件单价且未缴纳社保已涉嫌违法。您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具体赔偿金额需...
针对您反映的调岗降薪问题,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计件单价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1. 证据收集
- 保留现有工资条原件(即使不让拍照)
- 记录工位调整及新人加入的时间节点
- 寻找同事证人证言
- 保存与工厂管理人员沟通的录音证据
2. 维权途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您可以:
① 向通州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新金东路)
② 申请劳动仲裁(时效1年内)
③ 主张经济补偿金(工作每满1年补偿1个月工资)
3. 赔偿项目
您可以主张:
- 补发工资差额(按原单价计算)
- 补缴工作期间社保
- 经济补偿金(如解除合同)
-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需核实签约情况)
特别提示:现金发放工资不影响劳动关系认定,但需注意在仲裁时用人单位可能否认实际工资金额,建议尽快通过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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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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