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车不还怎么办?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涉及金额:400000
大致情况:2025年1月15日,朋友借走我的车,原定一个月后归还,现一直找借口不归还
诉求:要求归还车辆及这几个月的车辆使用费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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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朋友长期借用车辆拒不归还已涉嫌侵占罪,建议立即采取法律手段维权。400000元车辆价值已构成刑事立案标准。
针对您咨询的车辆借用纠纷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立即归还车辆并支付合理使用费。具体维权途径如下:
1. 首先建议您收集车辆所有权证明、借用协议(如有)、催还记录等证据材料。这些是维权的关键证据。
2. 您可以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返还车辆及支付使用费。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对方拒不归还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3. 由于车辆价值达40万元,已符合《刑法》第271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数额较大)。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4. 建议您尽快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或损坏车辆。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5. 关于使用费计算标准,可参照当地同类车辆租赁市场价格主张赔偿。
6. 考虑到案件金额较大,建议您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