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吞牙签导致手术费用该由谁承担怎么办

胡先生 其他类型 3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9000

大致情况:于2025年5月18日,无意导致他人误吞一根牙签进入腹中,立马带其去了医院做了检查拍片,医生说腹中无异物,费用我已出了,现2025年5月22日,他因腹痛去医院再次检查,检查出牙签在腹中并且做了手术取出,在法律方面我需要承担这第二次的医疗费用吗?

诉求:于2025年5月18日,无意导致他人误吞一根牙签进入腹中,立马带其去了医院做了检查拍片,医生说腹中无异物,费用我已出了,现2025年5月22日,他因腹痛去医院再次检查,检查出牙签在腹中并且做了手术取出,在法律方面我需要承担这第二次的医疗费用吗?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cnc技术人员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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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是否需要承担第二次医疗费用取决于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若第一次检查确实未能发现牙签,可能减轻您的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
    1. 过错认定:虽然是无意行为,但导致他人误吞牙签确实存在过失。不过第一次就医时已尽到及时送医义务,且当时医疗检查未发现问题。

    2. 因果关系:需要确认第二次手术与您行为的直接关联性。如果第一次检查时牙签确实存在但未被检出,医院可能存在漏诊责任。

    3. 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若对方未及时复查或存在其他加重损害的行为,可相应减轻您的责任。

    建议处理方案:
    1. 收集保存所有医疗记录和检查报告
    2. 与对方协商合理分担医疗费用
    3. 必要时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

    维权要点:
    – 您可以主张第一次检查时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 医疗机构的漏诊可能分担部分责任
    – 对方若存在过错也可相应减轻您的责任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