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房分手后男方反悔不过户怎么办?
房产纠纷 6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纠纷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涉及金额:700000
大致情况:男女方婚前买房,房本写女方名,按揭贷款。男方给的首付。2 1 年分手,女方要卖房子,男方不让,男方表示要房子,并约定过户(有纸质版协议,签字画押)。一直到 25 年男方每月通过转账手段给女方交贷款,并多次联系过户,都因为男方征信问题未完成过户。今年男方说不要房子了,让女方偿还首付
诉求:男方按协议完成过户,并不在打扰女方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工程师
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男方已签署过户协议且持续偿还贷款,依据《民法典》可主张协议效力。建议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保全证据,防止房产被处置。
针对您咨询的房产纠纷问题,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 协议效力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您与男方签署的纸质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协议中明确约定房产过户事项,男方单方面反悔属于违约行为。2. 首付款性质认定
男方支付的首付款可认定为附条件赠与,现条件未成就(未完成过户),男方无权要求返还。您保留的转账记录和协议是关键证据。3. 维权建议
(1) 立即向高明区人民法院提起物权确认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议
(2) 申请财产保全,防止房产被私自处置
(3) 收集还款凭证、通讯记录等证据链
(4) 可同时主张男方承担违约责任4. 风险提示
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男方征信问题不影响协议履行,可要求其自行解决。建议本周内整理完整证据材料,包括:
– 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
– 首付款支付凭证
– 还款转账记录(201-2025年)
– 书面协议原件
– 要求过户的沟通记录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