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无故辞退且未支付工资怎么办
劳动仲裁 3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涉及金额:56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5月30日上午接到领导通知,因业绩不达标,次月需自费(住宿费,车费,伙食费等)从河南去广东做业务,下午收到短信通知:已退出深圳市社保,原因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无故辞退,未结清工资,没有赔偿
诉求:全额支付劳动报酬,包括底薪,出差补贴,店员产品培训奖励,业绩提成,补齐公司应交社保费用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药厂业务员
所在地: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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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有权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以业绩不达标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已构成违法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您有权主张以下权益:
1. 要求支付拖欠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底薪、出差补贴、培训奖励及业绩提成;
2. 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N标准);
3. 要求补缴社保费用;
4. 可主张因异地调动产生的合理费用补偿。维权建议:
1. 立即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解除通知等;
2. 向郑州市管城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 在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4. 仲裁请求应包含:工资、赔偿金、社保补缴等全部诉求。特别提醒:用人单位单方停缴社保的行为违反《社会保险法》,您可同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建议尽快启动法律程序,以免超过仲裁时效。
4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