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非法辞退且乱扣工资怎么办?

班女士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涉及金额:112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4月17号在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百益上河城的江南后院工作至5月10号的凌晨被江南后院的店长非法辞退,并且他招聘未成年人,店内大多数都是17岁的未成年人,未与我们签订劳动合同,还说没干满3个月要扣我们一半的工资,非法辞退后到14号的晚上他发我工资条乱扣工资,只想发我400元

诉求:拿回我的工资并且给我补偿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刚毕业的中职生,在那应聘的前台

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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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了典型的农民工欠薪和违法辞退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您有权要求全额工资及赔偿。

    首先,用人单位未与您签订劳动合同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您可主张双倍工资赔偿。其次,非法辞退且克扣工资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您有权要求支付全额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此外,雇佣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若未依法办理用工手续,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罚。

    维权建议:
    1. **收集证据**:如工作记录、聊天记录、工资条、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
    2.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南宁市江南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责令单位支付工资,若单位拒不执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3.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赔偿金(1个月工资)。
    4. **举报雇佣未成年人**: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您的案件涉及金额虽小,但单位违法行为明确,胜诉概率高。建议尽快行动,避免证据灭失。

    4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