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泡水二手车被卖家辱骂怎么办

冯女士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涉及金额:44500

大致情况:本人2025年6月2号20点46分在黄志鹏手上购买欧拉新能源电车,6月4号车子送去维修被告知有可能是水泡车,查了出险记录有泡水,联系卖家想退款退车,电话里对我人身辱骂,拒不承认卖给我车

诉求:要求卖家退款退车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家庭主妇

所在地: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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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购买的二手车存在重大质量瑕疵,卖家涉嫌欺诈销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三。针对卖家辱骂行为,可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分析如下:
    1. 法律依据:该交易明显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商品质量;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

    2. 证据收集:建议立即固定以下证据:
    – 购车合同及付款凭证
    – 维修记录和检测报告
    – 出险记录复印件
    – 通话录音(含辱骂内容)
    – 微信等通讯记录

    3. 维权步骤:
    (1) 向化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电话:0668-12315),要求调解
    (2) 向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欺诈销售行为
    (3) 准备起诉材料,可主张:
    – 全额退款44500元
    – 三倍赔偿133500元
    – 精神损害赔偿(建议5000-10000元)
    – 承担诉讼费用

    4. 注意事项:
    – 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6个月内处理完毕
    – 可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卖家转移资产
    – 辱骂行为可同时报警处理

    建议本周内完成证据公证,下周一向消协提交书面投诉。如需协助起草法律文书,可继续咨询。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