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转给女友的购车款分手后能要回吗

杨先生 经济纠纷 2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恋爱时的金钱纠纷

案发地: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涉及金额:25000

大致情况:和女朋友恋爱期间买了车,然后贷款是两年内还清,需要每个月存五千,用作两年后的车贷还清,恋爱期间女朋友说我存不住钱,让我存她那,说她办张卡,把每个月五千存里面,都不动那个钱,现在分手了钱她拒不归还了,这个钱能要回吗

诉求:归还所有我存的钱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

所在地: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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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笔25000元款项属于借款性质,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建议立即收集转账记录等证据。

    针对您咨询的恋爱期间金钱纠纷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笔款项可以认定为借款。虽然双方当时是恋爱关系,但您每月固定存入5000元的行为形成了明确的借贷合意。女友承诺代为保管却拒不归还的行为已构成违约。

    您需要准备以下关键证据:
    1. 银行转账记录(证明款项流向)
    2. 微信/短信等沟通记录(证明保管约定)
    3. 购车贷款相关凭证(证明款项用途)

    维权途径:
    1. 先通过书面催告要求返还
    2. 协商不成可向游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可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胜诉后对方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注意保存所有原始证据,必要时可进行证据公证。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