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扣工资还不签合同怎么办?

丁女士 劳动仲裁 2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涉及金额:376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开始在她这个火锅店上班,没有签劳务合同,上了两个多月,后面我爸爸生病,我辞职不做了回去照顾我爸爸,老板不要我辞职说辞职要扣我10天工资,叫我处理好了爸爸的事情可以回去接着上班,我想辞职还要被扣10天工资就没有辞职听她的,我明天准备回去上班了,她今天给我说不要我了还扣我五天工资

诉求:1.把上个月的工资加我多做了两天,加我要好评的一共3760发给我
2.开除我赔偿我半个月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火锅店服务员

所在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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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火锅店支付全部拖欠工资3760元,并可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在该火锅店工作两个多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工资扣减问题,用人单位无权单方面克扣您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除非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依法扣除(如社保、个税等),否则不得随意扣减工资。您有权要求火锅店全额支付您应得的3760元工资。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您工作两个多月,可主张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维权建议:
    1. 收集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如有)、工作群聊天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工资拖欠事实。
    2. 向成都市龙泉驿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赔偿。
    3. 若协商无果,可向成都市龙泉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

    3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