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合同到期后的赔偿问题?
劳动仲裁 4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涉及金额:4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10.7合同到期,10.26通知不续约,理由是公司业务没了,不再需要,在公司工作一年
诉求: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两个月,然后年假跟未休假另外赔偿,11月社保可以要求公司缴纳吗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会计
所在地: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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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赔偿权益方面,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以公司业务终结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您工作已满一年,通知日期与合同到期日期之间少于30日,因此您有权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关于年假的赔偿,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若您有未休年假,应按照日工资的300%获得赔偿。
进一步,关于社保的问题,如果您的合同在11月份被解除,公司仍应为您缴纳当月应缴的社保费用。这部分费用是您合法权益的一部分,不可忽视。建议您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书(或其它证明)等,以保障您的权益能够被有效维护。
综上所述,您不仅可以要求补偿缓解期工资和未休年假的赔偿,还可以要求公司为您支付11月的社保费用。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这一劳动纠纷。建议您尽快行动,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
1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