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变相辞退后如何索要工资和赔偿金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涉及金额:28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6.19日店里的经理以经营不善让我在家休息,我说休息几天,几号来上班,经理说休息就行了,上班了再叫你,我让他给我开休息证明,他说开不了
诉求:结清我没发的工资和提成,以及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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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并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您的情况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需要收集和保存所有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与经理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对后续维权至关重要。
其次,您可以向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的情况仍在时效期内。
关于赔偿金额,除要求支付拖欠的2800元工资外,您还可以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具体操作上,建议您:
1. 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时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3. 准备好所有证据材料
4. 计算清楚应得的各项赔偿合肥市包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51-63357147。建议您尽快前往咨询具体立案事宜。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