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擅自转店导致服务中断,如何要求退回剩余预付款?
案件类型 / CATEGORY
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医美/减肥/健身房的退费
所在地 / LOCATION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对方公司名称 / ENTITY
北京优盈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 / VALUE
2185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地产职业经理人
所在地 / LOCATION
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案件发生时间:2025年5月29日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申请原店家退费2980/15*11=2185.33元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退还剩余服务费用2185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当退还预付款。
具体分析:您与北京优盈科技有限公司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商家未经您同意擅自转店,属于单方变更合同履行主体,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服务费。
维权建议:
1. 首先与商家协商退款,保存好充值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
2. 协商不成可向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12315)
3. 必要时可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别提醒:您提供的证据充分,维权成功概率较高。建议尽快采取行动,以免商家转移财产。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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