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员工被拖欠工资8500元怎么办?
经济纠纷 3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涉及金额:8500
大致情况:我是门店员工 从去年12月开始到2月16 工资大概在8千左右一直不给我
诉求:要求他尽快一次性给我结完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汽车贴膜技师
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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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立即支付拖欠工资8500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30日,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建议您立即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首先,请收集整理您的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这些是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关键证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姓名,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其次,您可以向东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电话0769-12333。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报酬。若逾期不支付,可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第三,您也可以直接向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的情况仍在仲裁时效内。
特别提醒:若用人单位拒不执行仲裁裁决,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2条,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建议您尽快行动,避免用人单位转移财产。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