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执法拆除后未消除安全隐患怎么办
其他类型 1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信用卡/网贷/支付宝等逾期协商
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涉及金额:3000
大致情况:在自家门前浇筑一段路约8平米,由于涉及自己责任田,受镇执法拆除,并恢复。
由于执法过度,给我耕种带来不便而存在安全隐患。
诉求:请求镇执法部门领导按当时协商定议,给我农田耕作消除安全隐患。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农村村民,农民工
所在地: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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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要求镇政府履行协商承诺,消除安全隐患。依据《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实施强制拆除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避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您反映的镇执法部门拆除后未按协商约定消除安全隐患的问题,我为您分析如下法律要点:
1. 行政强制行为的合法性审查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条规定,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适当,采取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镇政府拆除行为是否超出必要限度需要具体评估。2. 行政协议的法律效力
您与镇政府达成的协商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3. 维权建议
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1) 收集当时协商的书面或录音证据
(2) 拍摄现场安全隐患的照片视频
(3) 向镇政府提交书面整改要求
(4) 可向县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4. 救济途径
若镇政府拒不履行协议,您可以在60日内向江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特别提醒:行政争议解决有严格时限要求,建议尽快采取法律行动维护权益。您还可以向当地监察机关反映执法不当问题。
3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