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签租房合同三天想退租能要回押金和租金吗

赫女士 房产纠纷 2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租赁纠纷(住房/商铺/写字楼)

纠纷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涉及金额:5710

大致情况:于2025年7月3日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房东为签字,租赁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万达广场17号楼东单元22楼2217号的房屋,租赁期限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月租金为1300元,租金按1300付,押金为1300元。2025年 7 月6提出退租

诉求:退还我5710的房租以及押金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学生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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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703条规定,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针对您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需要重点关注三点法律要点:1. 合同解除的合法性;2. 违约责任认定;3. 款项返还标准。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563条,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您刚签约3天就提出退租,尚未实际入住,房东实际损失较小。建议您:
    1. 立即书面通知房东解除合同
    2. 要求提供租金、押金退还方案
    3. 协商不成可向任城区房管局投诉

    关于押金返还,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押金应当用于抵扣欠缴费用后返还。您的情况未产生欠费,房东应全额退还1300元押金。

    针对5710元租金,包含:
    – 已付首月租金1300元(7.16-8.15)
    – 预付租金4410元(3.5个月)

    由于您7月6日提出解约,建议按实际未使用天数计算退款。可主张退还:
    1. 首月租金按未使用天数比例退还
    2. 预付的3.5个月租金应全额退还

    维权途径建议:
    1. 先与房东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准备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特别注意:您作为学生承租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特殊保护,房东不得无故扣留押金。建议7日内采取行动,以免房东转移财产。

    2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