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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人:aly地区: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 记录时间:2025-07-11
房产纠纷

刚签租房合同三天想退租能要回押金和租金吗

案件类型 / CATEGORY
房产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租赁纠纷(住房/商铺/写字楼)
纠纷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涉及金额 / VALUE
571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大专
职业 / OCCUPATION
学生
所在地 / LOCATION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于2025年7月3日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房东为签字,租赁位于济宁市任城区太白万达广场17号楼东单元22楼2217号的房屋,租赁期限从2025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15日,每月租金为1300元,租金按1300付,押金为1300元。2025年 7 月6提出退租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退还我5710的房租以及押金

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
机构答复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703条规定,您有权要求退还押金和未实际使用期间的租金。建议立即采取以下维权措施...

针对您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需要重点关注三点法律要点:1. 合同解除的合法性;2. 违约责任认定;3. 款项返还标准。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563条,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但您刚签约3天就提出退租,尚未实际入住,房东实际损失较小。建议您:
1. 立即书面通知房东解除合同
2. 要求提供租金、押金退还方案
3. 协商不成可向任城区房管局投诉

关于押金返还,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押金应当用于抵扣欠缴费用后返还。您的情况未产生欠费,房东应全额退还1300元押金。

针对5710元租金,包含:
- 已付首月租金1300元(7.16-8.15)
- 预付租金4410元(3.5个月)

由于您7月6日提出解约,建议按实际未使用天数计算退款。可主张退还:
1. 首月租金按未使用天数比例退还
2. 预付的3.5个月租金应全额退还

维权途径建议:
1. 先与房东协商
2. 协商不成可向任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准备租赁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

特别注意:您作为学生承租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享有特殊保护,房东不得无故扣留押金。建议7日内采取行动,以免房东转移财产。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法律合规免责声明:本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以执业律师根据个案出具的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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