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骨折后检察院阶段受害人需要做什么准备

刘女士 刑事案件 2

案件类型:刑事案件

案件子类型:我方受到人身损害/打架导致骨折

案发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大致情况:案件已经立案,后续受害者需要做什么准备

诉求:立案检查院审查阶段,受害者需要做什么准备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自由

所在地: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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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在检察院审查阶段您作为受害人需重点准备伤情鉴定报告、医疗票据等关键证据,这将直接影响案件走向和赔偿金额。

    针对您咨询的人身损害案件,在检察院审查阶段作为受害者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 证据收集
    – 及时补充伤情鉴定报告(需由公安机关指定或认可的鉴定机构出具)
    – 整理全部医疗票据、诊断证明、住院记录等原件
    – 收集误工证明、护理费票据等损失凭证
    – 保存案发现场照片、监控录像等视听资料

    2. 法律程序
    – 关注案件移送检察院的时间节点
    – 可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书面《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 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3. 赔偿准备
    – 计算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
    – 可主张伤残赔偿金(需达到伤残等级)
    – 保留后续治疗费用的相关证明

    特别提醒: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01条,您有权在检察院阶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建议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提出。同时注意邹城市司法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时效性,避免影响案件处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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