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被货运代理扣留怎么办?

王先生 经济纠纷 1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香港新界新界

涉及金额:8260

大致情况:案件经过
我在2025年7月30日,通过顺丰快递(运单号:SF1074694410111)将货值8260人民币的货物交付给一名自称是香港货运代理的人,委托其负责将货物从香港运送至中国大陆。

根据物流信息显示,对方已于2025年7月31日11:28收取货物,派件地点为香港新界元朗

诉求:追回货物

年龄:暂无

学历:研究生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香港新界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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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这是一起跨境货运代理纠纷案件,您作为托运人有权要求货运代理返还货物或赔偿损失。关键点在于收集运单凭证和沟通记录,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首先请保留完整的快递单据和物流信息,这是证明货物交付的关键证据。根据《合同法》第288条规定,货运代理作为承运人应当安全运输货物至约定地点。

    2. 建议立即通过顺丰快递官方渠道查询货物最终去向,并要求出具书面证明。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货运代理取得联系,要求其说明货物下落并限期返还。

    3. 如果对方拒绝配合,您可以在香港小额钱债审裁处提起诉讼。根据香港法例第338章《货物销售条例》,您可以主张对方违约并要求返还货物或赔偿8260元货款损失。

    4. 由于涉及跨境因素,如需在内地起诉,需注意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同步准备相关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包括运单、沟通记录等。

    5. 为防范风险,今后委托货运代理时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运输责任和赔偿标准。对于贵重物品建议购买运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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