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道内违停导致追尾事故应该怎么划分责任?
交通事故 2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事故发生地: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涉及金额:40000
大致情况:我与8月17日下午三点半左右行驶在东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与一辆停在第三车道内无任何路障和安全提示的情况下等带装货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追尾发生交通事故。
诉求:我们双方谁的责任大。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驾驶员
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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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追尾事故责任认定需结合对方违停事实及您的驾驶行为综合判断。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违停车辆应负主要责任,但您作为后车也需承担部分注意义务。
本次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关键在于两点:第一,对方车辆在第三车道内违停且未设置警示标志的行为明显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关于机动车停放的规定;第二,您作为后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从法律角度分析,对方车辆在行车道内违停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约70%)。但您作为后车驾驶员,在视线良好情况下未能及时发现前方静止车辆,存在观察疏忽,需承担次要责任(约30%)。
维权建议:
1. 立即报警并要求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2. 保存现场照片、行车记录仪视频等证据
3. 对方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付
4. 如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可在3日内申请复核特别提示:本案涉及金额较大,建议在交警出具责任认定后,尽快与对方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事故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注意诉讼时效为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