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事恶意起诉侵犯名誉权怎么办?
经济纠纷 2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案发地: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涉及金额:29480
大致情况:大致描述一下,是一个做图书的业务员,同时也是一个销售,另一个同事从我手里拿货,拿货之前我们口头达成协议,我的货只供于学校,他也承诺我只给学校供货,不给打假货,做盗版书的人供货,我们合作了有半年时间,逐渐的信任了对方,但就在2024年10月14他要了48套,独上高楼,11月1日货出了问题
诉求:他人恶意把我起诉,不但要不但要应诉,还要再起诉他侵犯,他人名誉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会计
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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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并准备反诉,以维护您的名誉权和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对方的行为若构成恶意诉讼和名誉侵权,您有权在应诉的同时提起反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首先,固定证据是关键。请整理双方口头协议的相关记录(如微信聊天、录音等)、供货凭证、对方承诺不售假货的证明,以及对方起诉您的法律文书。这些材料能证明对方违反约定并恶意诉讼,是反诉的核心依据。
其次,及时向有管辖权的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主张对方侵犯名誉权,并附上证据清单。反诉需在举证期限内提出,避免错过时效。
最后,注意维权策略。反诉可合并审理,节省时间和成本,但需专业法律文书支撑。若证据充分,您可能胜诉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