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对方要求更换新车不合理,您已履行保险维修义务,无需额外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保险理赔原则,交通事故责任方仅需承担修复受损车辆至事故前状态的费用,而非更换全新车辆。对方的要求超出法定赔偿范围,属于不合理诉求。 您已完成保险理赔流程,对方车辆已维修,法律上您的义务已履行完毕。若对方坚持无理要求,可能涉及敲诈或滥用权利,建议您保存通话记录、责任认定书及维修凭证作为证据。必要时可向交警部门或法院申诉,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重点在于坚持保险理赔的法定界限,对方索要换车无法律依据,您无需妥协。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官方支持,可有效防范风险。
交通事故 4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车损理赔
事故发生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麦盖提县
涉及金额:4700
大致情况:8月29日,发生交通事故,本人在倒车时,和对方车辆发生碰撞,对方车辆主驾驶车门损坏,当时及时报警处理,交警大队做责任判定书,本人全责,之后通过保险给对方车辆进行维修,但是昨天对方打电话,要求我将他们的车辆进行出售,然后帮助他们更换一辆和他们现在驾驶的一样的车辆。
诉求:我的诉求是他们这种要求是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培训机构教师
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麦盖提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