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以既往史未告知为由拒绝赔付怎么办?

孙先生 其他类型 4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涉及金额:200000

大致情况:支付宝3月份购买好医保长期医疗20年版,7月查出来恶性淋巴瘤,9月第一次理赔申请通过,赔付恶性肿瘤补贴金1万元,再次申请后期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费用,以既往史未告知为由不予理赔,说23年初做过检查肺部有阴影,但此次疾病跟肺部无关,化疗四次,肺部也没问题

诉求:保险20年期间能正常理赔,正常续保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销售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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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主要理由是您未告知既往史,这涉及到保险法中的告知义务问题。首先,应确认您购买保险时所填写的健康告知是否有误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申请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及如何承保的重要事项。

    在您的案例中,关键在于该既往史是否与订立保险合同时的“重要事项”相关且足以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策。由于您提到23年初的肺部阴影与所患的恶性淋巴瘤不相关且后续治疗中肺部未显示异常,这一点可能成为您争取权益的依据。建议收集包括医学诊断、病理报告及治疗记录等在内的证据,来证明疾病与未告知的既往史无关。

    进一步,如果保险公司据此拒绝赔付,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保险公司提出正式的申诉,并附上相关医疗证明及专业医生的意见。
    2. 如果申诉未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当地保险协会或监管机构投诉。
    3. 在收集充分证据后,您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您的案例强调了如何处理保险公司因告知义务问题而拒绝赔付的情况,把握好您的权利与义务,合理对待保险合同中的条款,是您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同时,请注意保留所有与保险购买和理赔相关的文件和通信记录,这些将是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11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