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逼迫离职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调岗降薪/变相裁员/以违纪为由辞退

案发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涉及金额:60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已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逼迫员工离职,协商赔偿没有成功,也不给写辞退申请,让我去别的岗位工作,如果我不去就不给我发工资,威胁我按旷工处理,

诉求:申请赔偿金,然后离职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护士

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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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逼迫离职并威胁按旷工处理,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主张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应支付双倍赔偿金。您的情况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建议立即收集证据,如沟通记录、工作安排通知等,证明用人单位威胁行为及未足额支付工资的事实。

    维权步骤包括:
    1. 向伊金霍洛旗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要求确认解除违法并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限×月工资×2倍);
    2. 同时,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胁迫行为;
    3. 若仲裁不支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用人单位以旷工威胁缺乏依据,旷工需有明确制度规定且您无过错。未提供银行流水可能影响工资证明,但可通过证人证言、考勤记录等补充。抓紧行动,避免超过仲裁时效(1年)。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