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工伤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我受了工伤,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
用工单位所在地 / JURISDICTION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涉及金额 / VALUE
45108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 / CONTRACT
已签署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 / TERMINATION
有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 PAYROLL
有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前台
所在地 / LOCATION
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去年3月14日受的交通事故工伤,对方全责,已经劳动能力鉴定:十级,上个月离职,和公司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公司想不给!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按社平工资赔付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十级工伤应获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公司拒付属违法。
您有权要求公司按四川省上年度社平工资标准支付45108元赔偿。若协商无果,需在1年内向三台县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否则可能丧失维权机会。收集工伤认定书、鉴定结论、离职证明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强化您的法律立场。
国律在线
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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