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案发地: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涉及金额:18461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今年7月28日-8月17日在此单位工作,然而老板张国祥在发薪日期过后两天还没发薪,也没任何表示,找他索要导致被开除,直到现在仍然没发,人事局协调无果,张国祥以没签合同,没打卡为由,不认可薪资和工作时间,还已没达到他规定的营业额(虚报10倍),嚣张表示一分没有

诉求:要回约定薪资¥10000/月中已上20天班(中途只休一天)¥7692,以及21天只休1天的另外2天加班费和¥769和拖欠赔偿¥10000共计¥18461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调酒师(主调)

所在地:天津市市辖区和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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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针对未签合同拖欠工资,您有权要求支付全额薪资及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需加付赔偿,建议立即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未签订书面合同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认定,您的工作记录和沟通记录可作为关键证据。老板以虚假理由拒付属违法,需承担双倍工资差额等责任。劳动仲裁程序通常需提交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处理。拖欠工资赔偿包括应付金额50%-100%的加付赔偿金,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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