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隐私被发群怎么办?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涉及金额:20000

大致情况:有业主拍我家小孩拉尿照片发群里

诉求:赔理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00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自由职业

所在地: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业主在群内发布孩子隐私照片已构成名誉侵权,依据《民法典》可要求其公开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00元。建议立即固定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影响扩大,同时准备向法院起诉维权。

    具体分析:该行为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侵犯您孩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首先应通过录屏保存群聊证据,记录发布者信息。其次可向平台投诉删除内容,防止扩散。若协商无果,可向珠海斗门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开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费金额需结合侵权程度、当地标准等举证,法院可能酌情调整。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

    3周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