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隐私被发群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名誉受到损害/遭人网暴、造谣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涉及金额 / VALUE
20000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本科
职业 / OCCUPATION
自由职业
所在地 / LOCATION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有业主拍我家小孩拉尿照片发群里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赔理道歉,赔偿精神损失20000元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业主在群内发布孩子隐私照片已构成名誉侵权,依据《民法典》可要求其公开道歉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00元。建议立即固定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影响扩大,同时准备向法院起诉维权。
具体分析:该行为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侵犯您孩子的名誉权和隐私权。首先应通过录屏保存群聊证据,记录发布者信息。其次可向平台投诉删除内容,防止扩散。若协商无果,可向珠海斗门区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公开赔礼道歉及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失费金额需结合侵权程度、当地标准等举证,法院可能酌情调整。注意诉讼时效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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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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