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以合伙开店名义骗钱写了欠条不还怎么办?
案件类型: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别人欠我钱不还
案发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涉及金额:24000
大致情况:时间发生在2024年3月31号,被告张元中以忽悠一起开茶叶店为名骗走我54000,然后一直到5月份,我一直没看到进货单和销售单,他还一直让我加投钱,我不同意,也知道被他骗了,然后就让他把54000还我,他说没钱。不还,我于同年5月28日就让他把54000写成欠条,他现在一直不还。
诉求:我要讨回我的钱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教师
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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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被告张元中以合伙开店为名收取您54000元后未用于经营且拒绝归还,其行为已涉嫌欺诈。您手中持有的欠条是关键证据,但需注意其法律性质可能影响维权策略。为有效追回款项,您应立即采取行动,固定证据并评估通过民事诉讼或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可能性,拖延将增加执行风险。
您与张元中之间基于“合伙开店”产生的54000元纠纷,核心在于其收款后未用于约定用途且拒绝归还。从法律角度分析,这可能涉及两种法律关系:一是民事上的借贷或合同纠纷,二是刑事上的诈骗。您于5月28日让其出具的“欠条”是极其重要的证据,它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然而,若其最初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开店事实骗取您的钱财,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当前,您的首要任务是**证据固定**。请务必保存好欠条原件、所有相关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银行转账凭证(证明54000元的支付)以及您催讨还款的记录。这些是证明案件事实的基础。
关于**维权途径**,您有两条主要路径:
1. **民事诉讼**:凭欠条等证据,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即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其归还54000元及相应利息。这是基于欠条凭证最直接的民事追索方式。
2. **刑事报案**:如果他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如根本无开店计划或未将资金用于经营),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您可以携带所有证据前往泉州市丰泽区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报案,控告其涉嫌诈骗。一旦刑事立案,追赃挽损的力度可能更大。鉴于被告已明确表示“没钱”且拒不归还,拖延只会导致其转移财产,增加后续**执行难度**。建议您尽快选择上述一种途径启动法律程序。在诉讼或报案前,可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发送律师函,进行最后催告,有时能起到促成和解的作用。
3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