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诱导付费未服务怎么追讨?

杨先生 退费纠纷 9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对方公司名称:重庆新光大律师事务所

涉及金额:2600

大致情况:事实简述: 重庆新光大律师事务所以‘无需报警’为由诱导我支付6000元服务费,本人实支付3000元 ,但未提供实质服务且延误报案时机。交涉后仅退款400元,剩余2600元未退还。”

诉求:要求 重庆新光大律师事务所退还全部服务费2600元

年龄:暂无

学历:初中

职业:工人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回复

共1条回复 我来回复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该律所涉嫌以欺诈手段订立合同,您有权要求撤销合同并全额退款。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对方“无需报警”的承诺若构成虚假宣传或误导,且未提供实质服务,其收费缺乏合法依据。

    您的核心诉求是追索2600元服务费。维权途径清晰:首先,固定所有证据,包括支付凭证、沟通记录(微信/短信截图)、对方“无需报警”的承诺证明以及其未提供服务的证据。其次,向该律所所在地重庆市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或律师协会进行投诉举报,这是处理律师违规收费的有效行政途径。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律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退费。同时,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其虚假宣传行为。若行政投诉未能解决,可向合同履行地(您所在地广州增城)或被告所在地(重庆)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可为服务合同纠纷或欺诈。诉讼中可主张对方存在根本违约,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财产。

    此事的紧急性在于证据的收集与时效。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如交涉退款被拒之日)起算。鉴于对方是专业律所,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或对方转移财产,增加维权难度。立即启动行政投诉程序成本较低、见效可能较快,应作为优先选择。务必在书面投诉材料中清晰陈述其以“无需报警”为由诱导付费、未提供服务及延误报案的关键事实。

    2个月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