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烤肉店拒付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涉及金额: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从12月六号上班到12月10号,上班五天,然后我辞职后他和我说没有工资,意思就是不给工资

诉求:要回属于我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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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您工作五天,对方以辞职为由拒付工资,这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无论是否签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您的劳动报酬就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的行为已构成无故克扣工资,您可以立即采取行动维权。

    首先,您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作期间的沟通记录、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和银行流水,这些证据在仲裁中同样关键。接下来,您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泉州市丰泽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这是处理欠薪问题最直接的行政途径。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其限期支付您的500元工资。

    同时,您可以直接向丰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追索劳动报酬。仲裁申请是免费的,且处理速度相对较快。在仲裁过程中,清晰陈述您从12月6日至10日提供劳动的事实以及对方拒绝支付工资的经过至关重要。法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用人单位以您主动辞职为由拒付工资,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其理由不能成立。

    请务必重视此事的紧急性,拖延可能导致证据灭失或用人单位失联。立即着手固定证据并启动投诉或仲裁程序,是维护您自身权益最有效的步骤。您的500元工资虽金额不大,但捍卫的是法定的劳动报酬权,劳动监察和仲裁机构会为您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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