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一天被欠薪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涉及金额:215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12月14号]前往[花仙女鲜花店+上饶市西市街道滨江路66号万达金街29栋二楼]面试,面试后对方告知可直接上岗试工,我12月16号、7点45分到达店铺,从早到晚从事店内杂务、以及各种杂活、等工作,一直忙到18点05分才下班,工作期间强度大,腰部已出现酸痛不适。

诉求:请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督促[花仙女鲜花店],足额支付本人于[2025年12月16]在该店试工1天的劳动报酬,报酬金额可参照当地同岗位小时工资标准或该店同岗位员工日薪标准核算。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花店试工人员

所在地: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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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作为劳动者在试工期间提供了实际劳动,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试工,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即已建立,雇主“花仙女鲜花店”以试工为由拒付报酬缺乏法律依据。您的诉求是合法正当的,关键在于固定证据并选择正确的维权途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您于2025年12月16日提供了从早到晚共计约10小时的劳动,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雇主必须支付您当日的劳动报酬。计算标准可参照上饶市信州区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该店同类岗位的日薪,您主张的215元报酬若在此合理范围内,应得到支持。

    当前的核心风险在于证据不足。您未签订合同、无工资流水,这增加了维权难度。因此,您的首要行动是立即着手**收集证据**。请务必保存好能证明您在该店工作及工作时间的证据,例如:记载工作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或短信、现场工作照片或视频、同事的联系方式等。任何能证明您在该时间段为该店提供劳动的材料都至关重要。

    鉴于涉及金额较小且事实相对清晰,最直接高效的途径是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您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及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前往**上饶市信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现场投诉,或通过电话、官网等渠道提交投诉。向监察部门清晰说明情况,要求其责令“花仙女鲜花店”支付您215元的**劳动报酬**。监察部门介入后,通常会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如果监察部门协调不成,您还可以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信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虽然金额不大,但这是您的合法权利。在仲裁中,您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以及欠薪金额。请记住,维权过程需要耐心,但您的坚持是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益的关键。启动法律程序本身也是对不规范用工行为的有力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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