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劝退后拖欠三天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涉及金额:50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2025年11月27日入职,28,29工作两天,1号也工作一天,2号早上七点五十开早会,实际算八点上班,迟到两分钟七号线线长叫我离职,然后班长还问人怎么没来。当时驻场说自离没钱,劝退才有钱,填写离职单写的劝退,我还反复和驻场确认,签了合同说十号给钱。时间到了就说厂区说没钱,一直拖

诉求:要三天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普工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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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主张这3天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以迟到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工资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可以立即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拖延可能导致维权难度增加,建议尽快采取行动。

    用人单位以您迟到两分钟为由要求您离职,这属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迟到两分钟”通常难以被认定为“严重违反”,该解除理由可能不成立,属于违法解除。因此,您不仅有权要求支付实际工作3天的工资,还可能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于您反复确认后填写了“劝退”离职单的情况,这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该离职单是在用人单位以“自离没钱”进行胁迫或误导的情况下签署的,其效力可能存在争议。关键在于证明您并非自愿主动辞职,而是被迫接受“劝退”形式。您与驻场沟通确认“劝退才有钱”的记录(如微信聊天、录音等)是至关重要的证据。

    您的核心诉求是索要3天工资。无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解除,只要您实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支付相应报酬。金额虽为500元,但这是您的合法劳动所得。目前用人单位以“厂区没钱”为由拖欠,这已构成无故克扣工资。

    **行动建议如下:**
    1. **证据固定**:立即系统整理所有证据。包括:劳动合同(重点拍摄公司盖章页、您的签名页及工作内容、薪资条款)、能证明您工作日期(11月27、28、29日及12月1日、2日)的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微信、钉钉等)、与驻场或线长沟通离职及工资事宜的录音或聊天记录(特别是提到“自离没钱”、“劝退才有钱”、“十号给钱”等关键语句的部分)、填写“劝退”离职单的拍照或复印件、您的身份证复印件。
    2. **首选途径:劳动监察投诉**。携带上述证据材料,前往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武汉市江夏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现场投诉举报。这是处理欠薪问题较为快捷的行政途径,监察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
    3. **正式途径:申请劳动仲裁**。如果监察部门调解失败或您希望一并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您需要向武汉市江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是诉讼前的必经程序。请注意,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公司应发工资而未发之日)起算。
    4. **风险提示**:不要因金额较小或觉得麻烦而放弃维权。用人单位的拖欠行为是违法的,您的维权行为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在后续找工作时,对此段短暂工作经历可如实说明离职原因,重点展现您依法维权的正面态度。

    请记住,维权的核心在于证据。您目前的情况事实相对清晰,关键在于通过合法渠道施加压力。立即着手准备材料并前往江夏区劳动监察部门是当前最有效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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