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逼迫签自愿离职表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离职纠纷

纠纷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涉及金额:825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干的是服务员,把我当黑奴一样使,试用期都已经过了一个月,没想到给我以不适合干这个行业为由给我辞退,还叫我别给别人说是被辞退的,还一直给我洗脑,说让我找其他工作,她欺负我单纯刚出社会,但是并没有给我书面离职表,而是给我发的网址的网页离职表,逼迫我签,而且离职表上写的还是自愿离职

诉求:我和公司有劳动合同,我试用期已经过了,无缘无故辞退我,就算逼迫我签了网页版离职,但是并没有给我书面的离职表,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关系,我要赔偿,我要申诉夺回我的权利

年龄:暂无

学历:高中

职业:服务员

所在地: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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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遭遇的试用期后无正当理由辞退且被诱导签署“自愿离职”文件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后单方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否则构成违法解除。您被要求签署网页版“自愿离职”文件,但缺乏公司出具的正式书面解除通知,这一关键事实可能成为您维权的有力证据,证明解除行为的非自愿性与违法性。

    首先,关于违法解除的认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您已过试用期,公司以“不适合行业”为由辞退,该理由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过失)或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规定的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因此公司的解除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初步构成违法解除。

    其次,关于“自愿离职”文件的效力。公司通过网页链接提供离职表并要求您签署,且文件载明为“自愿离职”,这属于试图将违法解除伪装成劳动者主动辞职,以规避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然而,该文件的签署背景是公司已提出辞退意向并施加压力,并非您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仲裁机构或法院会审查解除劳动关系的真实原因。您需要重点收集并保存能证明公司先行提出辞退、并进行诱导或施压的证据,例如相关沟通的录音、微信/短信记录、电子邮件等,以对抗该份“自愿离职”文件的形式效力,证明解除关系的发起方和责任方在于公司。

    关于您的具体诉求与维权步骤,您有权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您的工作时间如已超过试用期一个月,计算基数为您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针对公司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的行为,您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要求其出具,如其拒绝,亦可作为其程序违法的佐证。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且具有紧迫性。请立即着手收集并系统整理以下证据材料:1. 劳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2. 载有工资标准的银行流水记录;3. 证明您已过试用期的任何证据(如合同条款、转正通知、工资条等);4. 公司与您沟通辞退事宜的全部记录,特别是包含“别告诉别人是被辞退”、“找其他工作”等内容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或短信;5. 您被迫签署的网页版“自愿离职”文件的截图或打印件,以及能显示该链接由公司提供的证据;6. 公司主体的准确信息(“时络星”九江飞鸾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收集完成后,您应首先向公司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请求。劳动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且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被辞退之日)起算,请务必及时行动以保障您的仲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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