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拖欠工资和公积金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仲裁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案发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涉及金额:7864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有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5年2月28日,从青岛麒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离职。离职时公司口头答应工资在离职后2个月内补齐,公积金3个月内补齐。直至现在2025年12月22日,依然剩余4860公积金,3004.2工资未结清。并且此公司唯一我能联系到的负责人,从9月开始不回复消息。
诉求:剩余未发放4860公积金,3004.2工资。尽快结清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商务运营
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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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和公积金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您持有合同和银行流水,证据充分,应立即采取行动。
用人单位青岛麒颂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拖欠您共计7864元款项,其中工资3004.2元,公积金4860元,且负责人失联,情况较为严重。这已构成明确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同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该公司逾期不支付工资、不缴存公积金,您完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您的维权途径清晰有效。首先,您可以携带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银行流水以及能证明欠薪事实的沟通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即青岛市李沧区)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支付。这是处理此类**欠薪**问题较为快捷的行政途径。
若行政投诉后公司仍不履行,您需要立即申请劳动仲裁。请注意,劳动仲裁有1年的时效限制,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公司承诺的支付期满日)起算。您的情况尚未超过时效,但务必尽快启动程序。在仲裁申请中,您可以同时主张拖欠的工资和应由单位补缴的住房公积金(通常仲裁会裁决单位限期补缴,具体执行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
此案中,公司负责人失联可能意味着公司经营出现异常,存在转移资产或注销的风险,这增加了您的维权紧急性。建议您同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的最新经营状态。如果发现异常,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可考虑申请财产保全,以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导致胜诉后无法执行。
总结来说,您当前的核心行动是立即整理所有证据,前往青岛市李沧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并同步准备劳动仲裁申请材料。证据的完整性和行动的及时性是您成功追回**欠薪**与公积金的关键。不要因为负责人失联而拖延,法律程序是保障您权益的最有力武器。
6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