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交警定责不服怎么办?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

案件子类型:有人受伤

事故发生地: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

涉及金额:120000

大致情况:2025年12月15日19时,我从许昌市去往襄城县,在311国道正常行驶,时速40-50km/h。19时28时,路边突然冲出一位小跑着的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横穿马路,我躲避不及,与老太太相撞。事故道路无人行横道、非公交站牌。我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与110报警电话。

诉求:交警定我主责,我申请驳回交警判责,重新审定。

年龄:暂无

学历:本科

职业:电力从业人员

所在地: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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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事故责任认定需综合过错程度。您正常行驶且对方横穿无斑马线路段,是申请复核的关键依据。立即行动至关重要,逾期将丧失复核权利。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交警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如果您对责任划分不服,有权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这是您目前最直接、最关键的**维权途径**。您需要重点阐述:您在国道上以40-50km/h的时速行驶,未超速;事故路段无人行横道、非公交站牌,不属于行人可随意横穿的区域;对方作为成年人,突然小跑横穿马路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这些事实是您主张对方应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过错的核心论据。

    在复核申请中,务必附上事故现场照片、您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如有)、报警回执等证据,清晰证明道路环境和事发经过。如果复核维持原认定,您仍可在后续的民事赔偿诉讼中,请求法院对事故责任进行司法审查并重新划分。鉴于涉及金额较大,证据的完整性和法律程序的及时性将直接影响您的**潜在风险**和经济损失。请务必把握三日的法定复核期限,立即准备材料提交。

    5天前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