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安检员被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涉及金额:198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已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在8月18号在广东华兴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入职实习,在武汉岳家嘴地铁站担任地铁安检员,9月27号向队长提出离职请求,队长以缺人为由拒绝我的离职请求,10月22号我向队长提出如果再不同意离职将自行离职,队长拒绝了我的离职申请,我走后拖欠我的10月工资
诉求:拿回我的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地铁安检员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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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有权依法索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您的离职申请并克扣工资,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关键在于固定证据并采取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权。
首先,您需要系统性地收集和整理所有证据。这包括您与“广东华兴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能够证明您在该公司武汉岳家嘴地铁站项目担任安检员的工牌或工作记录、您与队长就离职事宜进行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或短信截图(特别是9月27日和10月22日的沟通记录),以及最重要的10月份工资的银行流水(或能证明应发工资金额与拖欠事实的证据)。这些材料是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欠薪事实的核心。
其次,明确您的法律依据与维权路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在9月27日提出离职,已履行了告知义务,队长以“缺人”为由拒绝,并不构成法律上的有效阻却事由。因此,您于10月22日后自行离职,劳动关系已合法解除,公司必须结清您10月份的劳动报酬。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您有权要求其支付。
具体的维权行动建议如下:第一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即广东省相关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提交上述证据,要求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支付工资。第二步,若行政途径无法解决,您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即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您的仲裁请求应为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10月工资。由于涉及**农民工欠薪**问题,相关机构通常会予以重视并加快处理流程。在整个**农民工欠薪**维权过程中,保持所有沟通记录至关重要。请不要因金额较小而放弃维权,这既是维护您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是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有效制约。
4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