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收了意向金没签成合同不肯退怎么办?

案件类型:退费纠纷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对方公司名称:广州德诚中介

涉及金额:2000

大致情况:中介带我看中一套房后,让我叫定金再去跟房东谈条件,约定签房最后没签成租房合同,交了意向金2000中介不退,中介态度恶劣,不肯走公司合同,要签私单,不愿意告知中介公司所在地

诉求:要求对方退全额定金2000

年龄:暂无

学历:中专

职业:自媒体

所在地: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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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中介在未促成合同签订的情况下拒不退还意向金,其行为可能构成不当得利。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返还。对方拒绝签订正规合同且隐瞒公司信息,已涉嫌违规经营,增加了您的维权紧迫性。

    具体而言,您支付的2000元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意向金”或“定金”,其处理方式取决于合同约定。由于最终未能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中介公司收取这笔费用的合同基础已不存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中介公司占有您的款项缺乏合法依据,您要求退还的诉求具有充分的法律支持。

    中介公司要求签订“私单”且不告知经营地址,这种行为极不规范,可能意图规避监管和责任。这不仅是服务瑕疵,更可能涉及无证经营或欺诈风险。针对此类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维权:首先,务必固定所有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看房时的沟通录音或录像,特别是能证明对方承诺“谈不成可退”以及拒绝走公司流程的证据。其次,向该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举报其可能存在的无照经营、不签订正规合同及拒不退还费用的行为。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往往是解决此类纠纷的有效途径。最后,如果行政投诉无法解决,您可以依据收集的证据,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请求即为要求对方返还2000元及相应的利息损失。整个维权过程的关键在于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请记住,对方的态度恶劣恰恰说明其心虚,不要因此放弃维权。您作为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启动行政投诉程序成本较低且见效可能较快,建议优先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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