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买到假冒品牌羽绒服怎么办?

案件类型:其他类型

案件子类型:其他情况

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涉及金额:798

大致情况:本人于2026年1月3日,在宝鸡虢镇的金谷商城2楼鳄鱼恤专柜购买了两件羽绒服,共计消费798元,专柜所有展示都是鳄鱼恤品牌,且店面导购人员全程都是以鳄鱼恤介绍导购产品,我因信赖商城及的鳄鱼恤的品牌最终购买了两件羽绒服,回家穿后才发现羽绒服并没有鳄鱼恤任何相关标识,都是大红鹰的。

诉求:根据相关规定,商家存在故意隐瞒商品品牌信息,误导我购买不是专柜所推销介绍及展示的品牌的羽绒服,全程未提及大红鹰品牌,商家涉嫌欺诈,我主张退一赔三

年龄:暂无

学历:大专

职业:其他

所在地: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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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商家以鳄鱼恤品牌进行宣传和销售,实际交付的却是大红鹰品牌产品,这一行为涉嫌构成消费欺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您提出的“退一赔三”诉求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商家在专柜展示、导购介绍等环节均使用鳄鱼恤品牌信息,却交付无任何该品牌标识的大红鹰产品,这属于典型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行为,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您的维权途径清晰:首先,应固定好证据,包括购物小票、支付记录、羽绒服实物照片(特别是品牌标识缺失处与专柜环境的对比)、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等。随后,您可以携带这些证据向宝鸡市陈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举报,或直接向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涉案金额虽不大,但商家的欺诈行为性质明确,且法律规定了最低五百元的赔偿额,您的维权行动具有很高的胜算。在向监管部门投诉时,明确指出商家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即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此案的关键在于证明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真实品牌、误导消费者的主观故意和行为,而您所描述的“全程以鳄鱼恤介绍”、“所有展示都是鳄鱼恤品牌”是强有力的佐证。启动行政投诉或司法程序是解决此类消费欺诈问题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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