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老板口头降薪并拖欠工资怎么办?
案件类型:劳动纠纷
案件子类型: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欠薪/工程款纠纷
纠纷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涉及金额:12320
是否签署劳动/劳务合同:未签署
工资发放的银行流水:没有
劳动/劳务合同解除通知书:没有
大致情况:我于2024年8月起,给被告王昂承包的快递点拉货,被告口头承诺每月付我2000元报酬,但是付工资一直都是拖拖拉拉,都是间隔几个月给一次钱,也没有明确说是几个月的工资。2025年10月9号被告通知我不用去上班了,于是我前去结算工资,被告却说当初约定的是1000元每月。
诉求:按2000每月结算全部工资
年龄:暂无
学历:小学
职业:无
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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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与雇主王昂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雇主单方面降低口头约定的工资标准并拖欠报酬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关于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其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支付全部拖欠工资。
您的当务之急是立即着手收集和固定证据。鉴于没有合同与银行流水,证据收集尤为关键。请务必系统性地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约定工资标准以及欠薪事实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能够体现您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如洪山区某快递点)及雇主王昂身份的微信聊天记录、短信或通话录音;其他同事的证人证言;您日常拉货的路线记录、交接单据等任何带有时间戳的工作痕迹;以及2025年10月9日被告知解雇并发生争议时的沟通记录。这些证据是您后续维权的核心基础。
在证据相对齐备后,您可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向用工所在地,即武汉市洪山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这是处理此类欠薪问题最直接的行政途径。同时,您也可以直接向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在仲裁请求中,需明确计算方式:从2024年8月入职起至2025年10月9日被解雇止,共计14个月零9天,按每月2000元计算,总额为28600元,扣除已支付部分(需您自行核算),剩余即为您的诉求金额。请注意,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即2025年10月9日争议发生日)起算,请务必及时主张权利。
整个维权过程的核心在于证据。证据的充分性与有效性将直接决定您能否成功要回全部欠薪。建议您按上述步骤尽快行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2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