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串串宠物狗怎么办?
案件类型 / CATEGORY
经济纠纷
案件子类型 / SUBTYPE
其他情况
案发地 / JURISDICTION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涉及金额 / VALUE
5149
年龄 / AGE
暂无
学历 / EDUCATION
初中
职业 / OCCUPATION
农民
所在地 / LOCATION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大致情况 / COMPLAINT
2025年11月24日,我首次通过京东+微信平台向沛县蒂润宠物有限公司(蒂瑞科官方旗舰店)购买纯种比熊犬(活体宠物),2029年1月11日中午两点左右,收到该商家的第二只纯种比熊犬,经查验发现该犬只为串串,并非商家宣传的纯种比熊犬,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同日我向商家支付第三次购
诉求 / RELIEF REQUESTED
虚假宣传并拒不退款的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1. 要求沛县蒂润宠物有限公司全额退还第三次购犬款项5149元;要求商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赔偿三倍消费金额15447元,要求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消费欺诈行为。
律
机构答复国律在线已答复
由国律在线统一出具咨询回复针对您咨询的劳动纠纷问题,商家以串串犬冒充纯种比熊销售,已涉嫌消费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您有权要求“退一赔三”。您提出的要求退还5149元货款并索赔三倍赔偿15447元,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提供的商品质量保证义务,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您的维权路径清晰:首先,固定好所有证据,包括购买记录、支付凭证、商家宣传“纯种”的页面截图、与商家的沟通记录,以及能证明犬只非纯种的相关证据(如可考虑寻求专业宠物鉴定)。其次,凭这些证据向案发地即江苏省徐州市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正式举报,要求对其欺诈行为立案查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查处决定将是您后续索赔的有力支撑。最后,您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商家直接主张“退一赔三”,若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宠物活体交易证据易灭失,建议您尽快启动上述程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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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国律法律咨询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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